发布时间:2025-08-22 阅读量:2622
采购项目编号:HCSZ25-CG143F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劳动人事咨询投诉举报热线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13日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的评标信息
2 | 技术部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3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15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员工,在此基础上,按以下要求进行评分: 1、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通信类、计算机类、经济类或管理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中的任意一项证书,得3分;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客服联络咨询师证书、大数据分析师证书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且证书级别均为高级,每提供以上任意一类证书得3分,最高得9分; 3、具有服务热线管理经验,得3分。 以上3项累计计分,最高得15分。 (二)评分依据: 1、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或员工入职不足一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3、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人业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4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15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须为投标单位员工,在此基础上,按以下要求进行评分: 1、需持有计算机类、管理类专业相关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 注:计算机类、管理类专业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自动化、管理科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市场营销等学科门类; 2、未满足上述基础要求的团队成员,其相关资历将不计入评分体系。在此基础上,按以下要求进行评分: (1)运营经理(1人)(共7.5分): ①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大数据分析师证书或客服联络咨询师证书,且证书级别均为高级,提供以上任意一类证书得2.5分,最高得2.5分; ②具有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CCSO注册协调员证书,得2.5分; ③具有服务热线管理经验,得2.5分。 (2)技术经理(1人)(共7.5分): ①具有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要求中级及以上证书,每提供以上任意一类证书得2.5分,最高得5分; ②具有政务信息化工作经验,得2.5分。 以上1-2项累计计分,最高得15分。 (二)评分依据: 1、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或员工入职不足一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若证书为协会颁发的,则还需要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 3、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人业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3 | 商务部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4 |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10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智能工单类、智能回访类、知识库管理类、录音管理类、业务监控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每具有任意一类证书的2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同一类型证书不可重复计分) (二)评分依据: 1.自主开发的,提供自主开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专利证书扫描件,著作权人或专利权人需为投标人。 2.购买的,同时提供①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专利证书)扫描件;②购买合同;注:证书著作权人(或专利权人)和合同出售方及发票上的名称须一致。 3.租赁的,同时提供①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专利证书);②租赁合同;注:证书著作权人(或专利权人)和合同出租方及发票上的名称须一致。 4.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提供总公司相应证书也可得分。 |
更正为:
2 | 技术部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3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15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员工,在此基础上,按以下要求进行评分: 1、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客服联络咨询师证书、大数据分析师证书、数字化政务服务证书,或呼叫中心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分析师证书(CC-CMM),每提供以上任意一类证书得2.5分,最高得10分; 2、具有服务热线管理经验,得5分。 以上2项累计计分,最高得15分。 (二)评分依据: 1、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或员工入职不足一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3、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人业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4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15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须为投标单位员工,在此基础上,按以下要求进行评分: (1)运营经理(1人)(共7.5分): ①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大数据分析师证书或客服联络咨询师证书,提供以上任意一类证书得2.5分,最高得2.5分; ②具有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CCSO注册协调员证书,得2.5分; ③具有服务热线管理经验,得2.5分。 (2)技术经理(1人)(共7.5分): ①具有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每提供以上任意一类证书得2.5分,最高得5分; ②具有政务信息化工作经验,得2.5分。 以上1-2项累计计分,最高得15分。 (二)评分依据: 1、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或员工入职不足一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若证书为协会颁发的,则还需要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 3、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人业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3 | 商务部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4 |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10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智能工单类、智慧客服类、呼叫中心管理平台类、呼叫中心运营类、知识管理系统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具有任意一类证书的2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同一类型证书不可重复计分) (二)评分依据: 1.自主开发的,提供自主开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著作权人需为投标人。 2.购买的,同时提供①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②购买合同;注:证书著作权人和合同出售方及发票上的名称须一致。 3.租赁的,同时提供①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②租赁合同;注:证书著作权人和合同出租方及发票上的名称须一致。 4.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提供总公司相应证书也可得分。 |
更正日期:2025年8月22日
采购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若本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同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6区前进一路91号公共就业服务大楼
联系方式:卢丹燕 0755-276644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楼1006A室
联系方式:0755-88605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
电话:0755-88605175转508、504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